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工作通知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26日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作者: 编辑:


各院、系、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的精神,为确保我校应届毕业生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我校2014届应届毕业生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户籍条件。非师范教育类201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为陕西户籍(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或已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事部门签章)。

2.学制与专业要求。报名范围为我校非师范类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二、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信息注册。2014年3月1日至5日,申请人员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西安教育网(www.xaedu.sn.cn) 或西安市教育局(www.xaedu.gov.cn)进入“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自行打印《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

2.学校组织审核。2014年3月6日至3月10日,我校应届毕业生在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后,方可到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明(由毕业生所在院系按照学校规定开具)、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通过资格审查,缴纳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照相,完成报名手续。

3.资格办复核。资格办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14年3月12日至14日。由招生就业处携带考生信息花名册、个人信息(信息确认表、户籍、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录取大表(加盖学校公章)到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查。

三、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四、考试时间

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全天,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自行打印,网站通知)。

五、成绩公布。2014年5月中旬,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具备防伪标识的成绩单。

六、体检。5月下旬网站发布体检通知。六月上中旬组织体检。

七、专业技能考试。6月下旬发布通知,考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2014年7月上中旬组织考试。

八、证书发放。9月下旬至10月。符合申报条件有关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体检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经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通过,报省教育厅、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编号、备案,核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九、有关事项。

1.肄业证书(证明)等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

2.关于教育部试点省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问题以及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问题,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教师〔2012〕72号)有关规定执行。

3.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

4.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通知只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西安教育网(www.xaedu.sn.cn) 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xaedu.gov.cn)以上三个官方网站发布。

请各院、系、部按照以上工作安排通知本单位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

市办咨询电话:029-87274558。

招就处咨询电话:029-85628036

西京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4年2月25日

(作者:赵文杰 编辑:尚磊)

图说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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