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师办〔2016〕30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省属有关高校,厅属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追授李保国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教师〔2016〕14号),追授原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保国同志为“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李保国同志35年如一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长期奋战在扶贫攻坚和科技创新第一线,把毕生精力投入到山区生态建设和科技富民事业之中,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彰显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事迹感人至深。李保国同志堪称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知识分子的优秀代表,太行山上的新愚公。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育、科技工作者要学习李保国同志心系群众、扎实苦干、奋发作为、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自觉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最近,由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河北省委联合举办的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巡讲活动相继展开,媒体对李保国同志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6月20日,报告团在我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召开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组织传达,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安排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切实学习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在我省教育系统内掀起学习李保国同志“心系群众、扎实苦干、奋发作为、无私奉献”高尚精神的热潮,立足岗位,干好本职,务实为民,潜心育才,立德树人,奋力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各地、各高校要对组织学习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报送至省教育厅。
联系人:王小峰 电话:029-8866869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教育部关于追授李保国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李保国,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河北武邑人,中共党员,生前系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坚持立德树人,成为深受学生爱戴的良师益友。他坚持教学、科研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勇于改革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他坚持青年教师、学生与工农群众相结合,构建起一支接地气的教学科研队伍,培养了一批批广受社会欢迎的农林复合型人才。他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率先垂范,恪守党的宗旨,认真践行“艰苦奋斗、甘于奉献、求真务实、爱国为民”的“太行山精神”,用生命标注出一名知识分子一心为民的人生坐标。
李保国同志35年如一日,矢志于山区开发与治理,先后取得28项研究成果,推广36项实用技术,让140万亩荒山披绿,使山区增收35.3亿元。打造了“富岗”苹果、“绿岭”核桃等全国知名品牌,探索出一条生态改善、产业发展、农民脱贫致富的山区发展之路,把自己最好的论文和科研成果写在太行山上,镌刻在山区人民群众的心中,被誉为“太行新愚公”。他患有重度的糖尿病、冠心病,每天要吃10多种药,但他始终坚守在教学、科研第一线。2016年4月10日,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8岁。为表彰李保国同志的先进事迹,我部决定追授李保国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李保国同志为榜样,学习他把责任扛在肩上,为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献出全部心血的忠诚品格;学习他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高尚师德;学习他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坦荡无私的人格风范;学习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太行新愚公精神,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教 育 部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