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高等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服务水平,促进高等继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对高等继续教育工作管理的相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陕设立的高等继续教育函授辅导站(教学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电大开放教育教学点、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等教学点,并进行201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
我校为了保证圆满完成此次高等继续教育年报年检工作,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继续教育201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3〕33号文件)精神,于12月5日由副校长武素珍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检查指标体系,分析指标内涵,对自查自检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文理学院按照各项指标要求,认真、全面的开展了自查自检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制订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以书面的形式向省教育厅上报了我校自查情况报告,截止12月23日,圆满地完成了我校2013年度高等继续教育年报年检工作。
本次年检的主要内容:一是主办院校基本情况。包括:主办院校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基本情况,开展高等继续教育办学基本条件,专兼职教师队伍基本情况,对所属教学站、点监督和管理情况;二是教学站、点的基本建设。包括: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主办高校继续教育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满足开设专业所必需的教学、实验、实习场所和设施情况,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配备,各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等措施和执行情况,采取具体措施和要求落实学风、考风建设,严格考试纪律情况;三是规范招生行为。包括: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主办高校审查,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情况,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使用省级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费情况。
本次年检程序:一是单位自查。要求各高校按通知规定的年检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一年来对所属教学站、点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内容),并形成年检自查报告;二是上报年检材料。检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两种;三是年检抽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实地抽查部分教学站、点办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