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网讯(记者朱益报道)为迎接我党诞辰87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和谐校园,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先锋模范作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学院和谐、可持续发展,院党委决定评选出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七.一”进行表彰。
参评范围是:先进党支部在全校所有党支部中进行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教工、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工党员中评选。
评比办法:(一)以党支部为基层推荐提名单位,提出具体人选,报党总支委员会复审。(二)各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党支部推荐提名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多数人的意见,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各参评项目应形成书面材料,由党总支审核把关,上报党委组织部。
院党委要求,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意见,坚持上下结合,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拧缺勿滥,并将评选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扎实推进党的建设的高度,重视和组织好这项工作,将宣传工作贯穿于评比工作的始终,抓住这个时机,利用校内媒体,宣传各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模范事迹,弘扬正气,树立榜样,通过评比工作的落实,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