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8年招生章程公布

更新日期:2008年04月25日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编辑:



一、学校全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二、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四、学校简介:

西京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占地1300多亩,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43.1%,是“全国绿色大学”。学院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并重,工、文、理、经、法、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着眼于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专多能高级应用型人才。现有各科类全日制在校生3.2万余名,学院下设9个系、部、院、2个研究所,开设60多个本、专科专业。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立了“三个一切”的办学理念;确立了“诚、健、博、能”的校训;培育了以“爱国、勤奋、笃学、求实”为主题的校园精神。学院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一所办学理念先进、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五、外语语种:英语

六、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院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6、艺术类录取原则为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7、本科和高职调档比例均按1︰1.5执行。

8我院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七、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证书种类:本、专科毕业证

八、学费标准:

本科:理工类专业:100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8500元/学年,

外语类专业:10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年;

高职: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均为66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800元/学年。

九、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十、校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

传真:029—85628188

来源:招生办公室

图说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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