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歌”、“宣传口号”及“亭榭命名”的启事

更新日期:2005年12月07日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编辑:


为了进一步挖掘和梳理学院的精神文化,继承和发扬学校的优良校风和弘扬传统精神,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激励全校师生员工不断焕发精神、与时俱进、刻苦学习、严谨治学、创新进取。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歌”、“宣传口号”及“景点命名”的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反映学校文化精神面貌,对激励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奋进、勤学开拓、自强不息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相关要求:

(一)校歌要求

1、突出西京发展历史及特色,展现学子风采,弘扬西京精神,具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

2、反映西京人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传承学校优良办学校风;3、歌词朗朗上口,通俗上口,易于传唱;4、歌曲旋律动听、节奏鲜明、音调高亢激扬,催人奋进,凝聚师生力量,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感染力;5、利于合唱演奏;6、词、曲须阐明寓意;7、词曲单独报送。

(二)宣传口号要求

1、突出西京学院的办学特点;2、简洁、明了,有气势。

(三)校内亭榭命名要求

1、命名要凸现亭榭的地位和功能及象征意义,以学院建设发展历史为背景,深刻挖掘学校及周边文化内涵,文化品位和文化气质;

2、命名可以采取“方位+名称”的组成结构,名称要有深厚的文化背景,并与各区域的功能相符合;

3、对于亭榭命名的须配对联一副悬于亭柱;

4、必须对“命名”进行详细解释,阐述“命名”的文化内涵。

5、主要命名对象:招生办东北方向亭,党委办公楼附近的亭子,音乐广场的亭子、小吃城北面亭子、水上餐厅等。

三、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所有校友以及社会各界朋友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四、活动时间

征集活动从即日起截止3月1日。

五、作品回收途径

1、交送方式:作品直接上交宣传处(行政办公楼102室)

联系电话:85628028,51121

联系人:何鹏;

2、网络投稿:请在标题处注明“稿件”字样,

Email地址:sxxamcs@sina.com

六、奖项设置:

(一)校歌

1、入围奖:设立入围奖词曲各10名,各奖励10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

2、采纳奖:凡征集方案被录用者,一次性奖励4000元(校歌词、曲按1000元、3000元计付)并授予荣誉证书;

(二)宣传口号

1、入围奖10名,每条奖励30元。

2、采纳奖5名,每条奖励60元。

(三)亭榭命名

1、入围奖10名,每条奖励30元。

2、采纳奖5名,每条奖励60元。

注意:所有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班级)、联系电话。以上校歌(含词曲)已经采用或部分采用其版权归学校所有。

西京学院宣传处

2005年12月6日

图说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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