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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带领学生去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实习
来源:高职一部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6-19     点击:

6月19日,高职一部辅导员庞海燕等带领26名学生赴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实习,学生实习期为8个月。到达医院后,两位老师同医院护理部的冯老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冯老师给各位实习生讲述了实习期间的纪律、请销假制度以及到各个科室轮岗实习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两位辅导员要求学生做到,实现期间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以优良的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面貌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并再三强调了实习期间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据悉,由于护理专业的性质和特点,护理专业学生都需实习8到12个月时间。实习作为大学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学校和医院双重考核制度,如果实习考核不达标,将不予毕业。这样为学生今后更好的从事护理职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者:蔺致远 编辑:王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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