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规范党员档案管理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更新日期:2009年06月04日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三是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组织部在5月10日前将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档案统一发还各党总支,由党总支组织委员统一管理。并根据中组部[200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生党员档案存放、组织关系转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了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办法,发放到各党总支、支部。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办法对做好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和党组织关系暂时不能随转流动的培养教育做了明确规定。 上一篇:【经管文学院】经管文学院举办“西京•我梦想开始的地方”演 下一篇:【经管文学院】经管文学院召开“法纪·安全”知识考试讲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