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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09陕西高考录取定规矩 不得将考生信息公开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5-22     点击: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确定,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由学校负责。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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