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参加2017年全省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议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 作者:张谦 张柳青 编辑:潘瑞楠


西京网讯:为全面准确理解、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第41号令,部署下一阶段高校学籍管理工作,陕西省教育厅于6月25日至26日召开了全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教育部学生司学籍学历管理处处长解汉林、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信息处副处长刘云昭应邀出席会议并做专题报告,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唐澍主持。我校大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张京鹏主任,研究生处、教务处、教务二处、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籍学历的老师参加了会议。

王紫贵强调指出,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后,对高校加强依法治校,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实施学生管理,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按照教育部要求,《规定》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按时完成本校制度修订并将新规定进行宣讲指导,让师生全面了解、掌握新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落实到位。

王大泉就修订情况作了解读,他从《规定》修订的背景、修订原则和主要内容及修订的影响和落实的着力点三个方面作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指出《规定》更注重立德树人,增强学习依法治校,突出法治思想和原则,最大程度保护学生权益。

解汉林作为新规第41号令起草人,全面解读了《规定》内容,从修订的过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高校应注意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释义;对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建议,并对会场各高校学籍学历工作中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刘云昭对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操作使用进行了全面的技术辅导,对“学信网”平台改版升级后的功能及管理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和解答,并对下一步平台功能改版可实现的功能做了预告。

最后,唐澍全面总结了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了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规范了高等教育学籍学历工作日常事务办理流程,并对下一阶段高校修订学籍管理制度作了要求:此次修订后的学籍管理制度要符合教育部41号令的规定并备案教育厅,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的学籍制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会后,我校参会老师就学生管理及学籍学历方面的问题与兄弟高校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大家一致表示会将此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在我校今后的学生管理及学籍学历工作中。

全省108所高校分管教学、学生校(院)长、教务部门、学生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具体负责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同志6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图说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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