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网讯:目前,一些基层单位的共产党员缴纳党费出现不自觉的现象,鉴于此,党委组织部从根本上下手,解决此项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学校党委充分利用 “三会一课”、形势报告、党员民主评议等形式,在全校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形势任务、交纳党费重要意义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校党委大力关爱党员,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坚持标准,区别对待。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的规定,必须按照比例收取党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另一方面,对学校困难教工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区别对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对毕业生流动党员及时于该学生辅导员联系,引导他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因故未在流入地交纳的,也可委托亲属代为交纳或者补交。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党费收缴公示制。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交纳党费进度和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实行“阳光党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大力处置不合格党员。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党费”或缴纳党费不足额,且累教不改的,坚决依照党纪条规进行处置,确保党费收缴的严肃性。三是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评价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费收缴工作抓得不力的党组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是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建立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电化教育设施和学习资料。要选好配强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党员活动经费拨付制度,适当提高党费下拨比例,保证学校基层党组织必要的党建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