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教研室4名教师考取“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1+X培训教师资格证书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8日 信息来源:信息工程学院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编辑:苏文


为全面落实《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关于组织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43号)要求等文件有关要求,更好的开展“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有关工作,推动我校教师大数据应用技能水平,10月8日-10月13日,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教研室委派徐鲁辉、王黎光、郝丽、马俊4位教师参加了由教育部授权的1+X培训评价组织单位——广东泰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2021年第五期“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1+X职业技能证书线下+线上师资培训班。

本次培训按照1+X证书制度试点的相关要求,介绍了大数据应用开发人才发展趋势及行业需求,讲解了1+X试点职业等级证书国家政策、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课程体系架构,分享了对应教学案例、课程资料、题库等配套资源,以及院校“课证融通”经验,带领参训教师详细学习和实操了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包含的大数据核心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于10月13日上午9:00-11:30对参训教师进行了理论和编程线上考试。经过6天的学习、实训和考核,大数据教研室4名教师均成功考取了“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1+X培训教师资格证书(高级)。

通过本次1+X培训,使得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老师们明确了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方案、工作计划、课证融通等事项,并深入学习训练了大数据应用开发核心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为我校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专业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知识丰富、专业技能过硬和教学能力突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增砖添瓦,并在未来胜任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学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

图说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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