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网讯:为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学生管理中原有的法律缺失和新近出现的问题,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高度,明确了学生管理的任务和目的,加强了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完善了学籍等管理制度。至诚书院高度重视,组织全书院师生开展了专项学习。
近日,至诚书院组织全体辅导员,科室人员在会议室进行《规定》集体学习。会上,李贺院长首先强调,《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此次修订将对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作为一线辅导员更应该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深入学习《规定》内容。随后程永清副院长带领大家对《规定》逐条进行学习,并重点对修订后“凸显了突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自我管理和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等五个方面的特点进行解读。
至诚书院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在辅导员和班长的带领下,同学们对《规定》展开全面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同学们纷纷表示对于自己在校期间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通过对学籍管理规定、奖励与处分等相关内容的进一步学习,也对自己起到了警示和督促的作用,还有一些同学则表示《规定》对学生创新创业的相关制度政策支持,也让自己更加明确了目标。对于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也表示高度的认可。
据悉,至诚书院还将继续深入开展《规定》的学习活动。